各处所室:
根据通化市委办、市政府办《关于印发<通化市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通办发[2006]2号)和通化市委组织部、人事局《关于印发通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我院于2010年1月制定下发了《通化市农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》。几年来,院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严格执行《实施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顺利地做好了全院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,广大科技人员普遍反映良好,但也认为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。
为更好地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新形势,切实维护广大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,用更加合理、更加完善的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》保护和激发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,经院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请院党委批准,同意以各处所室为单位,由各处所室负责人具体负责,组织本处室人员召开座谈会,就如何改进和完善《农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》充分发表个人具体的意见建议,由各处室负责人归纳汇总并形成书面意见,处室全体人员签字后,于2014年11月13日前交至院人事教育处。